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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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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事不再罚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日常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不同理解和适用直接影响着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效力和准确性,下面笔者就"一事不再罚"原则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和广大同行进行商榷.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王某欲建一小型驾校,与村民张某协商后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王某将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租赁其集体土地上的1.5亩自由林地。随后,张某便将树木采伐出售。王某在建驾校时,被国土执法部门发现,给予行政处罚。王某声称,已被县森林公安局处罚过了,因此,以"一事不再罚"为由拒绝处罚。针对"一事不再罚",国土部门应如果处理?应该按照各自的权限分别查处。对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独立的违法行为,林业局和国土局都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查处林地上发生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3.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中,经常遇到触犯刑法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情形。对此,《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根据上述规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是必须的,但对于行政机关是否必须作出行政处罚以及何时作出,行政处罚法并未明确,本文认为应当区分情形而定。  相似文献   

4.
<正>在土地执法实践中,对尚未恢复的土地违法现状,有的机关自行委托评估地价,作为行政执法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以此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这种做法是误把行政执法与民事案件相混,推定损失数额,此做法有悖法律。民事违法行为会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可以核算出来,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是行政行为,是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法律只规定到退  相似文献   

5.
违法案件查处一般程序 对受理的各类违法线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属于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要立案进行查处.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理;拟定处理意见;告知和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案等若干环节. 立案条件 一是要有明确的违法主体;二是要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四是属于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五是未超过追诉时效.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或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  相似文献   

6.
《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分土地行政处罚、矿产行政处罚、测绘行政处罚三个部分,对国土资源执法实践中常用的、裁量幅度较大的41种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7.
<正>案情简介:2014年8月,A县政府对一处不听制止的非法采矿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非法采矿现场堆放有一批矿石,而违法采矿行为人却不知所踪。由于调查取证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  相似文献   

8.
对无证擅自采矿者的违法事实、情节,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就是处罚到位。这是有效遏制此种违法行为发生、发展,巩固整顿矿业秩序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财产权益,保护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9.
<正>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处罚行为活动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除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安徽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土地执法监察,通过完善制度,促进执法网络建设,执法效果明显增强,大力遏制了既成违法用地问题的发生,充分显现出人员监督"全员额",网络覆盖"全方位",处置问题"全时空"的作用。一是制定了《动态巡回检查制度》、《违法行为查处办案制度》、《监察报告制度》等内部监察制度,建立完善了《巡查情况登记台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登  相似文献   

11.
<正>在土地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个案子违法当事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地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那么——  相似文献   

12.
正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长葛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严把四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严把查处关。坚持起步高标准,对已经调查核实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依法立案查处。凡达不到立案条件的,坚决不予立案,从初查阶段积极引入行政指导机制,对违法者进行规劝、引导,使其主动消除违法状态。  相似文献   

13.
土地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罚款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是一个非常重要和经常运用的处罚手段,是目前土地行政处罚实际工作中实施最多、最普遍的一种处罚方式。但是。行政罚款也是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最容易发生问题和出乱子的一个方面。所以,被处罚相对人在接受罚款处罚时就会有不同的态度和反映,也经常引起人们的很多异议。这里作者就土地执法监察中关于行政罚款问题进行一些粗浅探讨,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该如何运用罚款的处罚手段谈一些看法和意见。对土地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行政罚款的处罚,  相似文献   

14.
正问:我县发现了一起非法取土行为,但是该行为是发生在两年以前了,这两年内没有继续取土,该行为是否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该行为我们是否可以立案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答:"非法取土行为"从土地管理角度看,取土破坏了土地表面形态,是在基本农田上取土、在一般耕地上取土、在自己或他人承包地上取土、在林地取土等,所造成的危害和后果都不同,应当区别对待。这种后果有三种情况,一是轻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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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村民李某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310平方米建超市。该局立案后,经过调查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违法占地,遂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考虑李某仅仅是占用310平方米罚款也就是3100元,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便没向李某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间,李  相似文献   

16.
法律要点:行政处罚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执法行为,最有可能影响相对人权益,理应遵循比例原则。它要求所实施的处罚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处罚应与违法损害程度相当;处罚所影响的私益与其所维护的公益应保持平衡,即私益的减少与公益的增加应有适当的比例关系。  相似文献   

17.
<正>法律要点:行政处罚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执法行为,最有可能影响相对人权益,理应遵循比例原则。它要求所实施的处罚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处罚应与违法损害程度相当;处罚所影响的私益与其所维护的公益应保持平衡,即私益的减少与公益的增加应有适当的比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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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借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构建以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齐抓共管新机制,不仅形成"土地大家管大家用"的局面,而且实现了违法用地"五连降"。在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评定中位列第一,两次获得国土资源部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为避免新的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天津国土房管局创新了六项机制。一是制定《天津市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管理规定》,与区(县)政府签订《落实治理违法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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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以来,沁阳市对非法采矿行为坚持做到露头就打,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够上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让非法采矿者付出大的代价,形成了让"矿鼠"无处遁形的局面。为做到对非法采矿活动早发现、早制止、早立案、早查处,该市国土资源局实行了"五定"方案,即定区域、定人员、定硐数(沟数)、定职责、定责任,将矿区划分到各矿管人员,责任到人,要求矿管人员对一类巡查区每天巡查一次,二类巡查区每三天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不得超期巡查、不得隐报瞒报,发现非法采矿行为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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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甲村村民李某,为了办幼儿园,以每年每亩2000元的价格租用乙村村民马某的2.5亩耕地,并和马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合同约定,马某只负责提供土地给李某使用,建幼儿园的一切外部事宜由李某负责,发生任何纠纷与马某无关。随后,该违法占地行为被群众举报,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县局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某下达了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李某不履行处罚决定,而是一意孤行,继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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