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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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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如何准确适用具体的处罚条款,在执法实践中.各地操作不一,有所争议,笔者现针对此问题给予探讨,期许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2.
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集体土地的权利完全或部分、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主要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出让、出售、交换等各种形式的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近年来,我省各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凸现、土地价值快速攀升,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且表现形式日趋隐蔽,不易察觉,造成耕地破坏、部  相似文献   

3.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相似文献   

4.
<正>10月7日,鲁山县国土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张良镇李庄村村民任某非法圈地,村民小组非法转让集体建设用地。接件后,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迅即指派张良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据查,该违法圈占地块为李庄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600余平方米。该地原为村小学使用,教育改革后乡村部分小学撤并,李庄小学一直空闲未用。李庄村村民任某看到了商机,与村民小组个别代表商定以无限期租用方式取得该块集体建设用地,并于10月6日在未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小学占地面积的基础上扩大范围擅  相似文献   

5.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  相似文献   

6.
2008年1月,焦作墙北村村民赵保礼与村委会协商租用本村土地搞建设,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建设东路北侧、中原路西侧集体土地(一般耕地)建房。至案发时,已硬化了路面,建成房屋两间,还建起了围墙。经测量,违法占地面积达2406.2平方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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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温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祥云镇大尚村侯某两人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被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县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并拘留。前不久,温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该村基本农田2亩多建肉制品加工厂。祥云镇大尚村侯某同样未经批准,  相似文献   

9.
农村居住分散化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户长期习惯于以自然院落的形式分散居住,形成了村民住宅“满天星”式的分布格局。自然村落的间距受地貌条件的影响较大,民房随意选址,布局交错混乱,宅基地、空闲地、生活生产辅助用地同其它农地混杂,耕作半径普遍较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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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9月,某县自然资源局在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的日常动态巡查线索里发现,唐某向该县某村的村民刘某购买了一栋占地面积为44平方米的2层房屋,之后唐某将房屋拆除重建.重建的4层房屋共占地180平方米,非法占用了136平方米耕地.2020年10月6日,该县自然资源局对唐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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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权属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土地法律还不够健全的今天,农村的土地权属管理还不适应土地市场的运转,也就是说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转。纵观我国土地权属管理,除了国有土地权属管理条块比较分明外,集体土地权属管理还很不规范。由于集体土地权属管理不规范,直接损害了农民集体土地的权益。因此,笔者就10年来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当中所遇到的5种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3种措施,目的与同行们共同探讨,以便提出更有效的土地权属管理方法。  相似文献   

12.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不可再生资源。农村的土地更是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社会保障。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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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9月21日,笔者从沁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市农民郭某在没有取得使用林地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利用施工机械挖取大量土石方,造成大量林地被严重破坏,沁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郭某系沁阳市山王庄镇山王庄村农民。2014年,郭某以搞养殖场为名,让其儿子与另一村民出面与沁阳市山王庄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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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久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焦作市高新区李万街道办事处刘范桥村刘某、田某、白某等3人被判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0月份,被告人刘某、白某在焦作市高新区李万街道办事处刘范桥村东白某河家的3亩基本农田里非法取土;2013年11月份,被告人刘某、白某、田某在高新区李万街道办事处刘范桥村东王某的2.4亩基本农田里非法取土;2013年12月份,被告人刘某、田某、白某在李万街道办事处刘范桥村东吴某家的3.8亩基本农田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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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谋取非法利益,宜阳县韩城镇王某、李某、侯某私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使1.71公顷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2013年7月,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韩城镇南驿村河滩耕地上采沙。宜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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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柘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皮革厂,涉嫌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嫌疑人岗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进行刑事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1亩建设皮革厂。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对照《柘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后发现,所占用土地均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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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笔者从修武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不久前,该县郇封镇小兰封村村民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修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修武县郇封镇小兰封村集体农业用地13.72亩,用于堆放粉煤灰,从事营利活动。持续不断增加的粉煤灰堆积,严重毁坏了这些土地的种植条件,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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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7.96亩,用于开采砂石,造成基本农田严重毁坏,被告人孙某被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罚金2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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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由此引发的征地款分配纠纷急增,而对该类案件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往往随意性较大,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导致大量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为此,从理论上分析了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结合审判实践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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