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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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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省实行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是指征收(用)地申请单位,在将征地报批材料报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之前,将依法记列的征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先存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设的征地补偿费用预存专户,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能够及时足额兑付的管理制度。预存的补偿费用不仅包括按相关标准补偿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相似文献   

2.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由于城乡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用大量的土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建设用地增加的快慢直接反映了经济建设发展的速度。  相似文献   

3.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青海省基础设施建设掀起了新的高潮,省国土资源厅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先后完成了公伯峡、尼那、直岗拉卡等大中型水电站,涩北至兰州天然气输气管道,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兰州—西宁—拉萨长途光缆通讯工程,丹东拉萨国道主干线朝阳至马场垣高速公路、西  相似文献   

4.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安徽省人民政府日前公布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该省要求,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调整后全省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33760元,  相似文献   

5.
贵港港南区土地征收批后实施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多和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大,在现行制度体制条件下,为保障城市用地需求,政府只有加大征地规模。为此,大量城市郊区  相似文献   

6.
正辽宁省国土资源辽厅积极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着力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通过坚决落实简政放权,推进作风和职能转变。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辽宁厅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及备案11项。  相似文献   

7.
“批后实施”是建设用地监管中“批、供、用、补、查”链条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政治意义.随着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深入,对已批复建设用地的监管逐步加强,需要从实施征地面积、履行征地批后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情况,从批复文件形成开始,直至批准范围内征地拆迁全面完成所有情况全部量化了解.  相似文献   

8.
为落实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监察处、财务审计处、土地统征整理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和西宁铁路北货运中心应急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例行检查,同时更新了“征地一张图”。  相似文献   

9.
正科学、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关键,是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辽宁省积极进行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尤其是在完善征地补偿办法方面大胆实践,制订并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使征地补偿工作得到了较大改进,取得了良好效果。当前,全国包括辽宁省在内的许多地区都面临着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更新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10.
正我国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刺激了改革开放的动力神经,也引发了诸多弊端的显现。中国的改革开放发轫于贫穷落后的农村,启动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发展。我国土地制度的二元性结构,刺激了改革开放的动力神经,但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土地制度中诸多弊端的显现。随着近年来严重依赖土地的发展模式深度固化,土地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由经济层面波及到政治层面。因此,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迫在眉睫,其中有两个问题是最容易受到公众关注的。  相似文献   

11.
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地、各部门要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分配比例不合理、费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豫政〔2009〕5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09年以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带来的负面影响,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临海市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建设用地需求日益旺盛,在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的同时,征地补偿和失地农民的生计保障等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在依法征收土地,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坚守耕地保红线,保护民生资源,维护农民合法权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2012,(3):14-17
陈耀光代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修改《土地管理法》细化征地补偿标准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确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权威,其中规定的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也十分有限。建议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从1999年实施以来,已经过了十多年,这部法律确立了土地用途的管制制度,强化了耕地的保护,改革了建设用地的审批,完善了  相似文献   

15.
政民互动     
正有关修路农村占地赔偿问题咨询:读者询问:互助县扎龙沟村修路占地,有水浇地、旱地,有些村民种了草药、苗木具体怎么赔偿?咨询台为您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更新后的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15〕61号),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基本农田立法存在四大软肋,使得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无法落实,笔者试作探讨。笔者认为,划定基本农田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效力及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一般为15年),甚至更长(如1994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一级基本农田保护期为长期<比规划期更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期更长)。基本农田划定何时生效?即一块土地何时成为(或不再是)法律认可的基本农田,关系到"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的认定。可惜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各地也未重视划定程一、未明确"划定基本农田行为"的性质及何时生效  相似文献   

17.
答疑解惑     
正地质灾害补助申请咨询读者询问:发生地质灾害如何申请政府补助?咨询台为您答复: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在地质灾害管理职责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部门职能,在发生地质灾害后,就如何申请政府补助,建议向民政部门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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