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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收藏单位的收藏行为,加强对收藏单位的管理,部决定开展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自《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流通和进出境管理,落实各项保护制度,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开展宣传教育,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建档,建立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数据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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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徐绍史2012年12月27日(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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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制定章程,保障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 相似文献
6.
经过多年酝酿,这部旨在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的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共四十五条,分为六章,即:总则,古生物化石发掘,古生物化石收藏,古生物化石进出境,法律责任,附则。《条例》重点突出了五个问题:明确了古生物化石的范围、保护原则和分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了专家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中的作用;加强了古生物化石发掘管理;加强古生物化石收藏管理;加强古生物化石进出境管理。我们期待这项法规能够在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实践中真正取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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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过多年酝酿,一部旨在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的法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上,将从规范 相似文献
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提高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及管理信息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根据《地质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部组织制定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办法》的规定,做好实物地质资源的汇交、保管和利用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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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8年3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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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8年3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9]7号,以下简称《巡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以下简称《问责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以下简称《廉政从业规定》)三项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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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佥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就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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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实施政务公开,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根据部《关于开展2007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具体要求,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全国县(区)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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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条例》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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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05]52号)的规定,为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制定了《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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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1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武警黄金指挥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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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是《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的一项基础调查工作,是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为准确掌握201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现势性,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部署开展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发(201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要求,为检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隋况,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制定了《2012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实施。附件: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厅发〔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充分利用原始地质资料,降低地质工作风险,减少重复工作和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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