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土资源通讯》2004,(4):22-22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精神,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近期发出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内容摘登如下。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日常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按照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长期从事土地登记及代理业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制度建设修改并出台《土地登记规则》,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加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力度,组织完成全国首次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出台土地登记代理人员及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土地登记代理收费依据。在土地登  相似文献   

5.
为了提高我省测绘行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证全省各类测绘成果、产品质量,加强就业管理和测绘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测绘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测绘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61号)的规定,决定对全省测绘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此,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一条职业资格证书适用对象1、各类职业(技术)学…  相似文献   

6.
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律检查组关于印发《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廉政建设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纪[20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廉政建设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律检查组 2002年3月12日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01,(9):16-17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土环境资源厅): 根据国务院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武警黄金指挥部: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发的《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3号),由各省、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通讯》2002,(3):12-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02年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经研究,现将《国土资源部2002年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2年2月4日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地矿局(处、办),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部2002年工作要点》经部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1年12月18日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03年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经研究,现将《国土资源部2003年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2年1月30日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2002年国土资源部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2年国土资源部干部培训计划》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2年1月29日  相似文献   

13.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党发〔2002〕26号 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部党组2002年6月27日第19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国土资源部党组 2002年7月5日  相似文献   

14.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土资源通讯》2002,(5):16-1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现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2年4月23日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2,(5):10-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资产管理“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有关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 《土地资产管理“十五”计划纲要》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2年4月2日  相似文献   

16.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党发[20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党组(委),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党组(委),国家海洋局党组,国家测绘局党组,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已经部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国土资源部党组 2002年1月8日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质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条件,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监管,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部决定建立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制度,并制定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2,(3):10-1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2002年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现将《2002年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2002年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安排意见 国土资源部 2002年1月21日  相似文献   

20.
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精神,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部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