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中国勘察设计》2009,(7):10-10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北京光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71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延续,北京金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9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相似文献   

2.
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乌海市仕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需重新核定,北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9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相似文献   

4.
建市资函[2008]2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相似文献   

5.
《中国勘察设计》2008,(1):25-27
5建市资函[2007]8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相似文献   

6.
7.
<正>建市资函[2009]10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相似文献   

8.
《中国勘察设计》2009,(11):12-1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京实创博威建筑设计所等65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北京太平洋建筑工程临理有限公司等94家工程监理资质换证的企业名单,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的企业名单。  相似文献   

9.
建市资函[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相似文献   

10.
11.
12.
<正>建办市函[2009]101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08]46号),今年继续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中国勘察设计》2009,(11):9-1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60家工程监理资质换证的企业名单。  相似文献   

14.
15.
正近日,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据悉,会议主要讨论以下两个议题:一是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二是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  相似文献   

16.
正关键词招标代理资格取消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决定,其中,删除了有关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的规定。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了以下三处修改:一是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原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3个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符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经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建筑业企业名单、工程监理企业名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8.
《中国勘察设计》2008,(2):6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75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经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建筑业企业名单、工程监理企业名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1、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选登);2、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略);3、核准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