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国土资发[200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经部同意,现将《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部2011年1H6日聘任的油气矿产勘查督察员任期已满。按照《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工作制度》(国土资发(2003]99号)的规定,聘任丁锋等367人为新一届油气矿产勘查开采督察员,任期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和规范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监督管理工作,部制定了<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发[2003]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1]809号),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的管理,制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发〔200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为了加强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大型资源储量规模的煤炭矿产地的保护力度,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煤炭开采的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电发〔2009〕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加强矿产督察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79号)和《关于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监督管理,现通报2002年矿产督察工作情况,并将2003年督察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2002年矿产督察初见成效 2002年下半年起,各省(区、市)督察员办公室对本地区开展督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其中,26个省(区、市)召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的管理,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发〔2009〕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发[200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现将《2003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 相似文献
13.
1996年8月29日,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颁布,并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1998年2月12日,《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矿法和三个配套法规为我国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规定了一级登记、一级处罚的特别管理制度,与非油气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相比较有以下主要特点是: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发〔2007〕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实施矿产督察工作制度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02年部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以来,国家和地方两级矿产督察员, 相似文献
15.
<正>国土资发〔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国土资源部2010年1月25日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发[200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部制定了《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7.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发〔2008〕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4号,以下简称国土资发34号文件)要求,目前对煤炭矿产地清理整顿已陆续进入验收阶段。针对先期报 相似文献
20.
为促进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发展,全面了解全国非石油天然气矿产(以下简称固体矿产)资源勘查情况,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赋予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以及《关于建立探矿权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49号)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对本行政区域内2003年度正在实施的固体矿产勘查登记项目(以下简称勘查项目)进行了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勘查项目的基本情况,探矿权人的基本情况,技术人员工作量、资金和主要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以及预计取得的主要成果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