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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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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1997年宜故路拓宽,韦满令原三间瓦房被拆,当准备重新盖房时,韦忠武以该宗宅基地办有土地使用证并拥有使用权为由阻挡韦满令盖房,由此两家发生了争执,并多次引起打架.  相似文献   

2.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3年经某市人民政府批准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市人民法院查封。后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丁某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丁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不服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给丁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审理认为,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丁某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其民事判决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1963年,某乡政府经与某村民委员会协商,由乡良种场占用该村100余亩集体土地育种。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该乡良种场被撤销,除1000平方米办公场地由乡政府对外租赁外,其余土地均还给了该村。2010年10月,县政府地籍调查时,将原办公场地确定为国家所有,并确定其使用权属于一家机械加工厂,为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2年初,村委会将县政府告上法庭,认为这1000平方米土地归自己所有,要求法院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县  相似文献   

4.
杞县城郊乡官刘寨村村民种了多年的自留地,被村委会卖给他人建房,县政府还为建房者发了土地使用证。为此,村民们把杞县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县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日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杞县县政府为建房者何某颁发的土地证。  相似文献   

5.
杞县城郊乡官刘寨村村民种了多年的自留地,被村委会卖给他人建房,县政府还为建房者发了土地使用证.为此,村民们把杞县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县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日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杞县县政府为建房者何某颁发的土地证.  相似文献   

6.
案例1991年7月,高某在土地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了编号为(91)字第0106204集体土地使用证。2002年2月19日,高某的父亲与孙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将高某的房产及宅基地转让给孙某。2003年9月10日,孙某办理了变更登记,领取了编号为(2003)091004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12年2月,高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土地部门为孙某颁发的编号为(2003)  相似文献   

7.
一块国有坑塘地,被县人民政府颁发了两个土地使用证,除了土地使用人不同以外,其他登记时间、内容一模一样,这正是——A县B乡政府原有老窑场取土坑塘一处,面积约80亩,2006年2月B乡政府申请为该坑塘土地初始登记,A县国土资源局在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后,报A县政府批准,为该坑塘颁发2006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为B乡政府,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地类为坑塘。  相似文献   

8.
<正>一块国有坑塘地,被县人民政府颁发了两个土地使用证,除了土地使用人不同以外,其他登记时间、内容一模一样,这正是——A县B乡政府原有老窑场取土坑塘一处,面积约80亩,2006年2月B乡政府申请为该坑塘土地初始登记,A县国土资源局在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后,报A县政府批准,为该坑塘颁发2006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为B乡政府,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地类为坑塘。  相似文献   

9.
案例 2005年6月,A县B镇居民杨某认为,A县政府于1996年给居民曾某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侵犯了自己于1991年经A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确权界线,造成了面积重叠,由此引发纠纷.A县国土资源局受理后,于2005年7月依法向A县政府提出了调查处理意见.2005年8月,A县政府对该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撤销了居民曾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曹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2012年9月,S市国土资源局经核实发现,2001年颁发给光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存在面积错误,也就是说颁发给光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错误登记。S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听证后,因光明公司不配合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S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撤销光明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光明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11.
近日,民权县国土局应申请人申请对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无法律效力进行了核查并明文答复: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由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越权办理,属无效证件,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原填发机关收回作废。申请人皇甫仰思系民权县王子树村人,今年9月,因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上诉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方出具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申请国土局核查真伪。经核查,该证显示:填发机关为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办证日期为1999年9月12日,用地面积为156平方米。该证无土地证号,无民权县人民政府印章,无民权…  相似文献   

12.
日前,鄢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结一起土地行政确认案,因被告鄢陵县人民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土地处理决定,被法院依法撤销。2005年8月24日,本案第三人张某向被告鄢陵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被告为其核发土地使用证。2006年3月24日,被告鄢陵县人民政府以申请办证引起与本案原告刘某发生土地权属  相似文献   

13.
某村刘某与邻居钱某因宅基地地界发生纠纷。刘某向钱某出示县政府1993年给他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示权利,钱某以刘某的土地使用证没有编号和附图提出异议。刘某找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开具土地使用证有效的证明。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和实际测量,查明刘某的宅基地面积与登记面积相符,其  相似文献   

14.
正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甲某在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买下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因甲某改名,所以持房屋所有权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核查登记档案时,发现该套商品房核发过国有土地使用证,要求其一并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办理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时一并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甲某提出土地权利未变动,不应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是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相似文献   

15.
案情 王某与邻居黄某发生相邻通行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黄某于2007年5月1 4日向法庭出示了自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因此知晓了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案例]早在1999年秋,我家申请宅基地建房时,因我家邻居是一对老人,他们对自家后院中约0.7亩地多年撂荒不耕种,我自发地进行耕种,并得到二位老人的默许。因此,在申请宅基地时,我特意将那0.7亩地也划入我家的宅基地范围一并进行申请,后得到了村委会和乡政府同意,并且由县政府颁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中也将那0.7亩地列入我家宅基地范围。2010年春,邻居将老房子出售给本村村民黄某后,黄某认为那0.7亩地是在他家后院内,理所当然应归属他家耕种。我以有县政府颁发的使用证为据,不同意黄某的主张。后经村委会出面调解,让我返还那0.7亩地给黄某,另外在别处再划拨0.7亩地给我,从此大家相安无事。可2012年初,村委会组织第二轮承包方案时,却将另外给我的0.7亩地发包给其他农户,并答应以后再给我补上。今年初,我再次找村主任,要求兑现村里给我补地的承诺,得到的回答是,我家的承包地一点也不比别人少,想要再补地不可能了。我拿着县政府为我颁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到乡土地管理所说理,他们认为黄家的后院地应归黄家所有没有错,县政府当初颁发证时考虑不周到、不仔细,即使有证为据也没有用。对此,我该如何维权?  相似文献   

17.
<正>2002年,甲公司租赁原郊区某乡政府集体农用地7亩、坟地8亩(该宗地的所有权在2003年区划调整前归郊区某乡政府,区划调整后归文峰区人民政府),甲公司凭租赁协议申请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003年1月,郊区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用土地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2010年文峰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将甲公司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甲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安阳市人民政府受理后,经过调查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相似文献   

18.
正2008年12月,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接到文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A某诉文峰区国土资源局撤销B某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行政纠纷一案。经调查,A某诉文峰区国土资源局为B某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错误地将A某从1980年起使用至今的一块空地登记在B某名下,侵犯了A某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据此要求文峰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文峰区人民政府颁发给B某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19.
2002年,甲公司租赁原郊区某乡政府集体农用地7亩、坟地8亩(该宗地的所有权在2003年区划调整前归郊区某乡政府,区划调整后归文峰区人民政府),甲公司凭租赁协议申请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003年1月,郊区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用土地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2010年文峰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将甲公司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甲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安阳市人民政府受理后,经过调查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相似文献   

20.
<正>案情2009年5月,林某以张某现有院墙侵占他家地方为由,持着自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向当地法庭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时发现,被告张某也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按着证上标注的四至边线和实际弯曲的墙面,无法判定侵权的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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