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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立 《资源导刊(河南)》2015,(2)
<正>第一,我国法律法规对国有划拨用地的用途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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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战杰 《资源导刊(河南)》2018,(1)
正问题我市一家企业宣布破产,其土地是划拨用地,请问,应当怎么处置土地使用权?答复导致划拨土地需要处理的情形有两个,一是政府提前收回的,二是企业的原因。本案属于企业的原因,导致处理划拨土地的情形。该企业用地是划拨用地,企业破产,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企业破产没有受让人的;二是企业被兼并有受让人、不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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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某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向河南省铁路土地局下文,要求该地区铁路单位5400平方米改性用地需缴纳土地年租金40余万元。该市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征求对〈全国区域性指导地价标准及地价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定为四等城市,而其一级和二级商业用地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已分别达到每月每平方米6.7元和5元。那些出租地上建筑物变相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多属短期临时行为,提过房屋折旧及管理费用后其净租金收入尚不足缴纳土地收益租金,不得已被迫关门;而多元经济、集体企业在铁路主辅分离、企业转型过程中承担着职工安置、弥补工资缺口、偿还自身贷款、维护社会稳定等责任,惨淡经营,步履维艰,更谈不上持续发展,只能采取能拖就拖协商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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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作为我国分配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的主要方式,在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土地有偿使用的发展,土地的商品性越来越显现其重要的经济价值,人们也开始认识到,目前存在的大量划拨土地使用权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阻碍,产生了土地资源浪费、利用效率低、隐形市场、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等问题.逐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扩大有偿范围和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是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就该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构想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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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土资源》2007,(1):24-24
12月12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两目录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实行。同时,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废止。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与1999年的目录相比,在其他项目一类中.变化最大的是。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赛车场项目,公墓项目,机动车训练场项目等六类项目不仅被列入限制用地项目,而且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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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有偿使用费的征收依据是《山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原划拨的部分行业用地分年度征收有偿使用费的通知》。基层土地所征收此项费用至今已有二十几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政策、法律、法规的更新,原有的收费依据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实际征收过程中困难重重、问题凸显,作为一名基层土地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就此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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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以下简称增补目录).为什么要出台增补目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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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既是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件。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的政府职能。关于如何履行好职能。关于如何履行好职责,管好用好土地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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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供给方式,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划拨土地使用权有2种基本形式: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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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行宁陵县分理处,于2000年5月将本单位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未经批准擅自签订协议,以转让地上建筑为名,转让给宁陵县烟草公司,转让期限自2000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转让价款2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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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活跃,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行为日益增多。下面就如何搞好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谈一下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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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单位和个人有无财产权关系,目前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了对旧城改建中的私宅地应给予适当补偿,这个“适当”补偿有无理论基础,在事实上有无依据,对此若不研究清楚,恐怕在旧城改建中对单位和个人的“适当补偿”不会那么顺利,争议也不会那么容易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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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大部分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不但面积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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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行宁陵县分理处,于2000年5月将本单位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未经批准擅自签订协议,以转让地上建筑为名,转让给宁陵县烟草公司,转让期限自2000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转让价款2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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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正在进一步改革和深化,出让、租赁等有偿供地比重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沉淀下来的大量国有划拨土地的流转和管理问题,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领导关心的热点。目前,由于房屋租赁(含场地、地下室等下同)带来的划拨土地出租、改变用途等情况大量涌现,如何规范管理已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