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钟京涛 《资源导刊(河南)》2003,(7)
1988年4月12日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关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规定,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成为可交易的对象,为我国土地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形成了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土地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2.
试论城市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土地产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为目标,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在农村和城市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在农村,实行的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城市,实行的是土地国家所有制。 一 现行城市土地产权制度 现行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在明确土地的国家所有基础上,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权利的分割,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所有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分离出来,仅保留部分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组成土地所有者权利束… 相似文献
3.
正土地抵押权是在土地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只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对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没有明确规定。土地抵押权登记制度的剖析1.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程序。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地价 相似文献
4.
5.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款原则上规定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依照该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及他项权利的取得和消灭均取之于土地登记。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2月1日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相关配套的部门规章。如何依照法律、规章做好土地登记工作,是检验具体工作人员对法律、规章的学习、领会和结合实际工作的关键,笔者就《土地登记办法》施行二年来浅谈相关的具体做法。 相似文献
6.
伍振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3,(3)
湖南省政府参事秦希燕在两会上表示,希望通过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引入市场化原则,平衡推进城镇化建设.
秦希燕认为,对农村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的关键是修改《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按照《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就是说,按照《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是严格限制了宅基地的流转.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相似文献
7.
建国以来,我国公益事业用地一直是沿用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即用地单位取得的是一种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特点:一是权利的不完整性,按照我国当前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流转;二是无偿性,它不需要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三是不定期性,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以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这一供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保障措施,长期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我国公益事业的经营管理开始打破传统的"国有国营"局面,出现了以下两个变化. 相似文献
8.
城市地产价格是城市地产经济作用的反映,是地产权利和土地收益的购买价格。地产价格从交易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土地所有权价格,一是土地使用权价格,但两者并无本质区别,所有权价格实际是使用权的买断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又可分为出让价格和转让价格。鉴于我国地产市场还不发达,从供求关系还难以反映出地产价格的真实面目。同时由于地产权利的多样化,进而导致地产价格在实践中的模糊性。 相似文献
9.
10.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买卖双方须在60日内到房屋和土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土地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经程序,也是确认土地和房屋产权合法转移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土地登记过程中,正确确认合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是依法开展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1.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样,就以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形式确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合法转让。由于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在经济发展中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市场分配, 相似文献
12.
殷琳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6,3(2):69-70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获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也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本文从土地市场、法律关系主体、土地使用者权益等方面分析了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不同。1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对出让方式的补充。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1.1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是作为出让形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1.2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3.
14.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中的限制
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且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完全性物权,其使用者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行使处分权,故法律规定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除了必须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间的限制外,并没有过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探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欧志强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8,5(6)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必然要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但我国立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却作了严格的规定,而在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市场却大量存在,造成了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被誉为"新的土地革命",其使用制度如何改革,是当前需要从法律、政策和制度上加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对今后土地市场管理乃至农村经济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角度,探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现状与法律规定,并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在日常土地登记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企业通过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变更企业股权结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这种股权转让引起的土地登记是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手续,还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目前说法不一,有的人认为这是故意规避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条件,是一种避税和土地投机行为。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有的人认为这是企业在法律框架内的合理选择,可以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7.
18.
一、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涵义
所谓农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农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家庭承包制的制度框架下,农地产权结构被分解为3种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涵义,就是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相似文献
19.
一、主要发达国家的土地征收制度比较
1.土地征收权是政府特有的一种行政权力
由于土地征收的强制性,涉及到对被征土地权利人造成的权利变更等关系,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地区)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地的主体是国家,对征地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此有的同志认为: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这种交易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非法转让土地。其他均属侵占土地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