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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2,(11):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但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规定检查,一些建设单位并未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在继续开展区域考核的同时,拟实行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4号)有关要求,现就2002年度试行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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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厅发〔200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将被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并合理利用,对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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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存在补充耕地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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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14,(21):1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下简称“两部”)研究决定,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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