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土资源通讯》2008,(13):21-21
国土资电发〔2008〕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近年来,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存在补充耕地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02,(11):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但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规定检查,一些建设单位并未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在继续开展区域考核的同时,拟实行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4号)有关要求,现就2002年度试行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厅发〔200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将被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并合理利用,对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较…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和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省(区、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推行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实现了年度省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补充耕地质量不高、考核方法不尽合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现“十五”期间耕地保护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逐步得到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存在补充耕地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河北国土资源》2005,(11):46-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精神,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11,(11):26-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农村土地整治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通讯》2009,(22):19-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从1988年3月湖北省荆州市划定第一块基本农田以来,基本农田保护区从无到有,基本农田质量稳中有升,相关制度日益完善。目前,我国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量的80%以上、数量超过15.8亿亩,是我国耕地总量总体稳定的基本保障,在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20年来,在基本农田保护的不凡历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通讯》2011,(9):1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9,(15):16-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耕地增加或减少的相关政策,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自1989年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来,我国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09,(22):15-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20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国土资源通讯》2008,(10):28-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下称《考核办法》)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通讯》2014,(21):1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下简称“两部”)研究决定,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9,(10):18-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国土资源统计工作,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形势分析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5号)要求,部决定调整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09,(9):1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执行力,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通讯》2008,(24):16-17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展改革、教育、环境保护、建设、交通、水利(水务)、文化厅(委、局),各铁路局,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源通讯》2011,(3):38-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6,(11):55-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监察厅(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就当前土地违法问题所作的重要批示,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针对当前土地违法现状研究执法监察的对策措施,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经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研究,决定组成联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新立探矿权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