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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目前,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正面临第二次分置。第一次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置。这次分置摒弃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民的生存难题;第二次便是近些年提出的"三权分置"政策,即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功能。虽然缺乏法律依据,但是"三权分置"理论却得到了各项政策、决议  相似文献   

2.
正完善"三权分置",无论是实践探索还是理论创新,都应当奔着一个方向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农村改革的主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正是为了回应中国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现实变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多年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源》2016,(12):13-17
正日前,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出台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舆论普遍认为,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起到重大促进作用。笔者认为,农村宅基地与承包地尽管功能各异,但在农村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和改革面临的制度障碍相似,可以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实行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相似文献   

4.
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2016,(12):4-12
正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再次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智慧。即在尽量不触动已有制度格局的背景下,通过增量改革,引入新制度因子,弱化旧制度的钳制作用,并最终使旧制度逐步虚化,乃至最终废弃旧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是2014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农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设想后的具体落实,被称为又一次伟大的土地革命。  相似文献   

7.
正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之后,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规定。从辽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实践看,要求各地区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等部  相似文献   

8.
<正>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两权分离",适应了生产力发展,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越来越难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拉开农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大幕。  相似文献   

9.
正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是一件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社会关注度很高。3日上午,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   

10.
<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正处于经济新常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11.
正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再度迎来重大制度创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0日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意见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相似文献   

12.
人民生活美好、安居乐业,是党和人民的共同期盼。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既解决产业融合发展,又不突破土地红线,是目前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一道考题。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指明了道路。如何把这一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同时不失守耕地保护红线?本文结合象山实际就此谈些认识。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撬动乡村要素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影响了城镇化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红利不够、动力不足等问题表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国内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区探索实际为基础,总结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可参考的实践经验,并指出当务之急需破解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一地三权"未明确界定、"三权分置"缺少顶层设计等问题,提出了多路径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切实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建立农宅市场交易体系,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农村宅基地风险防范机制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4.
正2016年8月30日,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中办、国办正式印发《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媒体连续报道,笔者业余时间翻阅了相关专家、学者就"三权分置"及相关问题发表的评论文章,受益匪浅,同时也对一些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正在推进农地三权分置的实践中,从各方面的反应来看,地方推进经营权流转、扩大规模经营、培育经营主体的热情很高,在扩大集体组织权力和搞活经营权上劲头很足,对于承包农户的土地权利却重视不足,甚至存在削弱和侵犯。笔者认为,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承包农户的土地权利,是实施农地三权分置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使已经明确的改革主线跑偏,还会造成农民和乡村的不稳,影响经济社会转型进程。  相似文献   

16.
浅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我国是农业大国,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为6.7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50.32%,农业、农村、农民,简称为"三农",维护农村稳定,让农民有地可耕,产有所出,居有定所,安居乐业,这些"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三农"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成败。本文针对现在各界探索研究的热点问题——农村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问题展开论述,分析宅基地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17.
2018年以来,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在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政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创新'1234'工作法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闲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在所有权、资格权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用活使用权,用于民宿开发、旅游配套等,改变了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  相似文献   

18.
正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改革任务的全面推进,农民群众对盘活资产,加快流转,促进增收呼声日渐高涨,对不动产权证的发证要求也日渐迫切。2018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工作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19.
正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激活农村土地要素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宅基地"三权"中,资格权作为新创设权利,是"三权分置"逻辑关系和有效运行的关键纽带。当前,基层改革探索积极,涌现出不少鲜活的经验做法,但是对宅基地资格权的定位、权能和实现形式等规定不一,甚至五花八门,有些盲目发证造成了不动产登记体  相似文献   

20.
<正>农村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如何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土地经营权,并对土地经营权进行准确的定位。2014年12月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视角下,土地经营权属不属于"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内涵和性质如何?笔者拟对一些相关内容进行探析。土地经营权的主体按照农地三权分离的改革思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土地承包权归农民,土地经营权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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