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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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幸德,金俊,沈建国.浙江省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研究[J].浙江国土资源,2013(4):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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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幸德 金俊 沈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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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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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在全国开展了土地登记代理试点,积极探索土地登记的代理制度。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和国家人事部于2002年联合印发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等文件。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土地登记代理制度。浙江省作为全国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的试点之一,成立了全国首个省级土地登记代理协会,并于2005年起进行了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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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登记 代理制 浙江省 职业资格制度 市场经济发展 政府职能转变 国土资源部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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