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制度宜加强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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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贵,孙钢.土地储备制度宜加强立法[J].黑龙江国土资源,2007(6):7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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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贵 孙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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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土地储备制度宜加强立法
1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地位、性质、职能定位需要加强立法
目前,许多城市虽然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但是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完全垄断一级市场。但由于土地储备机构地位、性质、职能的定位不明确,在对储备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及进行土地抵押贷款时,土地用途无法确认,土地资产无法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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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储备制度 立法 职能定位 抵押贷款 土地登记 土地用途 土地资产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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