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土有“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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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金龙,周书元.取土有“道”[J].资源导刊(河南),2020(7):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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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金龙 周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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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浚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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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6日,扶沟县练寺国土资源所接到举办电话称,有人在刘村村东非法取土,副所长桑春林立即带领执法人员赶到事发地。“停下,停下。我们是国土所的执法人员,你未经批准私自取土的行为是违法的。”桑春林一个箭步冲上前,大声呵斥道。一听是国土所的执法人员,大伙儿连忙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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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发地 副所长 春林 国土资源所 执法人员 未经批准 取土 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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