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
| |
引用本文: | 焦春雷.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J].山东国土资源,2008,24(11). |
| |
作者姓名: | 焦春雷 |
| |
作者单位: | 日照局 |
| |
摘 要: | 为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执法效果,解决当前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在国土资源系统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一是确定挂牌督办案件。定期对日照市辖区发生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梳理,根据违法用地面积、影响程度等,确定挂牌督办.由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向案件所在分局下达《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二是明确挂牌督办责任。
|
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局 违法案件 日照市 挂牌 国土资源系统 用地面积 影响程度 执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