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嫁女”能否享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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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梅.农村“出嫁女”能否享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J].广西地质,2009(6):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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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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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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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我系某村村民,2005年出嫁后,村里曾多次要求我将户口迁走,否则便不给我弟的建房申请盖章。因我无法将自己的户口与丈夫的城镇户口合在一起,被迫在2007年12月向村里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参与村里的利益分配、不划宅基地、不分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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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补偿费 出嫁 分配权 农村 城镇户口 建房申请 利益分配 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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