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
引用本文: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09(2):5-12.
作者姓名:国土资源部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

关 键 词:《土地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  调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济发展水平  国土资源局  资源管理局  国土资源厅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