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权分置下的闲置宅基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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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耀,张天舒.浅谈三权分置下的闲置宅基地使用[J].今日国土,2023(5):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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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耀 张天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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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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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一项重要的规定,宅基地制度的有效落实关乎农民的生存居住权利与农村的经济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宅基地闲置荒废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强调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旨在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使其重新得到利用,以促进乡村振兴。本文论述了在宅基地“三权分置”背景下如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途径与方法,探讨出符合该项政策内涵的法律途径,从而推动该项政策得到准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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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闲置 三权分置 处置 宅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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