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地区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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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颖.16地区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J].中国勘察设计,2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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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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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刊讯记者张颖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16个试点地区开展试点。《通知》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9年,在全国范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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