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采矿登记 促进矿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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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岩.实行采矿登记 促进矿业发展[J].中国地质,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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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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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产资源法》中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这就是说,在矿业开发活动中,要实行采矿登记发证制度.下面就实行这项制度的有关问题,谈几点粗浅体会.第一,实行采矿登记发证制度,是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具体体现.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开采矿产资源,都必须依法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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