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针对安徽亳州市城市工程建设布局不合理,制约地区城市经济长效发展的实际。基于基础资料和野外调查的基础上,选择5个一级评价指标和9个二级评价指标,采用单元多指标分级加权指数法,对研究区6 900个单元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和适宜性分区,结果可知:研究区工程建设适宜性分为适宜好区、较适宜性区和较不适宜区三个级别,无不适宜区。适宜性好级区面积为186.62 km2,占研究区总面积的10.60%,该区域内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可以进行优先考虑和开发,作为首要工程建设用地的考虑范畴;适宜性较好级区面积为1 253.69 km2,占研究区总面积的71.23%,城市规划设计中应作为次级开发考虑范畴,工程建设前应做好前期勘查等准备;适宜性较差区面积为319.69 km2,占研究区总面积的18.16%,该域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作为最后的开发考虑范畴,尽量避免重大型建筑设施的布局。评价结果对优化城市工程建设布局,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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