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成本法在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中的应用——以庄河青堆子湾海域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苗丽娟,于永海,关春江,林霞,康婧,魏庆菲.机会成本法在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中的应用——以庄河青堆子湾海域为例[J].海洋与海岸带开发,2014(5):21-26. |
| |
作者姓名: | 苗丽娟 于永海 关春江 林霞 康婧 魏庆菲 |
| |
作者单位: | [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大连116023 [2]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 |
| |
基金项目: | 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海洋工程和海上溢油生态补偿/赔偿关键技术研究示范(201105006);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标准中成本核算体系与方法模型研究(201110). |
| |
摘 要: | 科学、合理地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与难点,机会成本法是现今被普遍认可、较为理想的核算生态补偿标准的常用方法之一。文章在借鉴国内外机会成本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了海洋资源机会成本的基本内涵、特性及其具体核算模型,并以庄河青堆子湾大型海水养殖场为例,尝试应用该方法为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围海养殖工程最低生态补偿标准提供可借鉴的技术方法与研究经验。
|
关 键 词: | 机会成本法 海洋生态补偿标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