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大震发生日期的预报——异年倍九律
引用本文:郭增建,秦保燕.大震发生日期的预报——异年倍九律[J].西北地震学报,1986,8(2):96-105.
作者姓名:郭增建  秦保燕
作者单位: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 (郭增建),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秦保燕)
摘    要:本文在1977年以来提出的“予报地震的倍九律”基础上,研究了我国很多地震区大震的异年倍九现象,进一步提出了“异年倍九律”。异年倍九律是指相近地区不同年份大震发震日序间具有倍九日关系的情况。由于大震日期予报至为重要,所以本文仅以7级和7级以上大震进行统计。统计发现我国许多地震区大地震发生日期符合上述异年倍九律现象。这些地区是渤海至燕山前麓地震区,山东郯城潍坊地震区,武都茂汶地震区,四川巴塘、理塘地震区,炉霍、道孚地震区,云南东川、嵩明地震区,西藏墨脱至米林地震带,当雄至奇林湖地震区,新疆巴里坤地震区,乌恰地震区和富蕴至中蒙边境阿尔泰地震带。由这十一个地区异年倍九的震例来看,地震日序差值以36天的频次最高,约占总的统计数40%,月份大多出现在6—9月。此外符合这种时间规律的地区不是杂乱的,例如汾渭地震带就不符合这种规律。因此异年倍九律对某些已有短期震兆的地震危险区发布大震的发震日期有一定参考作用。异年地震发震日期的倍九律具有较多的统计事实表明,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作者认为相差几十年和几百年的大震,它们发震的月份相近,且发生地震的日期符合倍九律可能与这些地区在这段时期具有倍九时间特征的外因较强有关。也即与外因对地震的调制作用有关。具体的调制因素和调制机制尚需进一步研究。初步认为可能是气象因素、磁暴,日月引力等外因因素对地震的发生起到了调制作用,以上这三种外因均有倍九天的周期成份,如这三种倍九天的周期成份在某些地区某些时间产生合拍运动,则就可能增加外因对地震的作用。在自然界除了研究可公度性和周期性现象外,还要研究走向混沌的道路。我们发现,两大类事物分别走向混沌的临界常数A和B,与黄金分割数C之间有一简单关系,即: 2 A-B=C 式中A=4.66920,B=8.7210,C=0.618(此亦为优选法中的常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西北地震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西北地震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