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选址的火山安全评价与灾害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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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建东,于红梅,周本刚,崔文玲,杜龙,魏费翔.核电厂选址的火山安全评价与灾害评估[J].地震地质,2019,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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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建东 于红梅 周本刚 崔文玲 杜龙 魏费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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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长白山火山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安图 13361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北京 100029;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北京,100029;深圳市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深圳,518035;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深圳,5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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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核电厂址的选址和核电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火山安全问题是难以避免的重要议题。在过去的核电选址和安全运行评价的过程中,对火山灾害的考虑仅局限于已知10ka内喷发过的全新世火山。2012年国际原子能机构颁布了IAEA/SSG-21号火山安全标准专用安全导则,基于板块俯冲带火山岛弧系统火山活动的特点,提出在过去10Ma内发生过火山活动的地区在未来也可能发生火山活动,是评估一座火山在未来是否将发生任何火山活动的合理依据。同时,IAEA/SSG-21也针对火山熔岩流、碎屑流和火山灰空降等火山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不同火山灾害现象的安全评估范围。文中以IAEA/SSG-21号《核设施厂址火山灾害评估》为技术依据,针对中国火山活动的特点,改进了中国大陆核电厂选址的火山灾害评估技术方法,并以海南琼北火山区为例,编制了适应IAEA/SSG-21导则的火山灰灾害概率图。文中研究成果可为中国大陆核电厂选址和核设施安全运行过程中的潜在火山灾害评估提供技术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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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选址 核电厂 火山灾害 IAEA/SSG-21导则 火山灰灾害概率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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