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档案为依据 依照法律定归属 汤阴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解决一起土地纠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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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会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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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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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2008年伊始,大雪初停。1月24日上午,汤阴县国土资源局大院内突然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原来是宜沟镇香寺村村民代表李金峰、刘庆与村支书程振富、会计李银锁等人一起踏着积雪冒着严寒,将一面绣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锦旗送到县国土资源局,感谢国土资源局处理香寺村和王五岗村之间的土地纠纷,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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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局 土地纠纷 事件 档案 查阅 法律 执政为民 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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