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水库的工程地震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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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宝琦,杨廉法,曾宪泽,陈仁法,沈立英.高州水库的工程地震对策[J].华南地震,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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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宝琦 杨廉法 曾宪泽 陈仁法 沈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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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地震局
(常宝琦,杨廉法,曾宪泽,陈仁法),广东省地震局(沈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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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州水库建于广东省鉴江上游,由两个水库经人工渠联通而成,总库容量约11亿立方米,两座土坝坝高分别为52.5米和43.2米。60年代初建库时未能认真考虑地震影响,蓄水后二十余年库区地震平静,但到1983年中,距北库主坝4公里左右开始出现区震活动,至翌年中约一年时间共发生≥1.0级地震一百余次,(最高震级ML3.6)。从而引起工程部门严重关切,为此委托我们进行三方面研究工作: 1.判断1983年以来地震的性质(是诱发地震抑或天然构造地震)。 根据我们的工作结果,此水库发生诱发地震的概率仅为1.012,初步判断这次震群为构造地震(小震群);即使从诱发地震考虑,其最大震级也不会超过4级,不会对大坝构成威胁。 2.地震基本烈度复核和地震危险性分析。 根据地震基本烈度的传统评定方法,两个坝址的基本烈度均为Ⅵ度。根据地震危险分析,以使用年限为100年,超越概率为1.1计,两个坝址的基本烈度也为Ⅵ度(相应的超越概率分别为0.1091和0.0921)。因此,无论用传统的确定性烈度评价方法或是地震危险性分析的方法,高州水库的基本烈度宜为Ⅵ度。 3.大坝抗震稳定性分析。 虽然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但发生更大地震的小概率事件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例如坝受Ⅷ度影响的超越概率分别为0.0083和0.0055)因此必须了解大坝的最大抗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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