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收回去世村民的宅基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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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学友.村委会有权收回去世村民的宅基地吗?[J].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4(6):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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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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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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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李成宝夫妇相继去世后,村委会决定收回他们的宅基地另行划给无房居住的村民。李成宝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儿子李哲得知此事后,立即回乡阻止,双方发生纠纷,村委会一纸诉状将李哲告上法庭。对此,法律会支持谁呢?1971年秋,村民李成宝经村委会同意和乡土地管理所批准,获得一处宅基地并在其上建起3间平房。李成宝小两口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房屋建成不久,儿子李哲也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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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成宝 土地管理法 土地登记 村集体组织 土地使用权 成员资格 无偿性 农村房屋 法庭审理 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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