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和荒山禁牧的相对生态价值的估算——以甘肃省靖远县永新乡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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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秉谱 常兆丰 乔娟 陈芳 樊宝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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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 兰州 730070; 2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甘肃 兰州 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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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OP12-土地退货防治管理与政策支持;国家973前期—“甘肃河西绿洲边缘积沙带的形成及其生态效应”(2011CB41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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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世纪80年代后,生态系统功能的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态价值的估算成了生态学深入发展的一个新的新的热点领域。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是我国的一项林业生态工程,退耕还林和禁牧的生态效果如何,在经济上是否合理都有待于探讨。本文以靖远县永新乡的退耕还林和荒山禁牧为例,对相对生态功能和相对生态价值进行了探讨和估算。结果表明:(1)当地退耕还林的林地生态价值远远大于农作物生态价值加农业产值的总价值,也远远大于国家的补助标准。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不仅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在经济上也是合理的;(2)荒山禁牧的生态价值小于禁牧的机会成本,亦小于国家的相关补助标准,禁牧的相对生态价值与国家补贴之和大于禁牧的机会成本。但荒山禁牧新增植被的生态价值大于中国草地的平均生态价值。用相对生态价值完全可以解决不同生态指标之间以及生态指标与经济指标的等价换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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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耕还林 荒山禁牧 相对生态功能 相对生态价值 靖远县 |
收稿时间: | 201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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