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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不能 风险自担
引用本文:陈彬,金京华.举证不能 风险自担[J].资源导刊(河南),2010(5).
作者姓名:陈彬  金京华
作者单位:陈彬(浙江省义乌市国土资源局);金京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案例1990年11月,根据村民李二的申请,市政府为他的房屋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2009年5月,李二之兄李大提起行政诉讼,以地上房屋为二人父母生前所建、自己有权继承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市政府颁发宅基地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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