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田长制”实现田“长治”——绍兴市积极推进“田长制”耕地保护创新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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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劳益瑾,张华,王建江,孙炳红.以“田长制”实现田“长治”——绍兴市积极推进“田长制”耕地保护创新实践[J].浙江国土资源,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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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益瑾 张华 王建江 孙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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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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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8年10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的通知》,在浙江省内率先提出在全市域建立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2019年2月,该市以越城区为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至2019年底,顺利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全市域覆盖。该制度实施以来,绍兴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1.18%下降至0.37%,为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以来的历史新低。2021年4月,绍兴市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模式获自然资源部通报推广。一、“1+X”模式总牵引,实现保护数量全覆盖(一)围绕“1”个核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将高标准农田范围建立田长制扩大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明确建立覆盖全市240.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田长制”保护模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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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保护 创新实践 越城区 耕地数量 高标准农田 自然资源部 占补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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