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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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传才,孔庆友.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J].山东地质,1999,15(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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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传才 孔庆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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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地质矿产厅,山东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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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阐述了建立矿产有偿开采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矿产资料补偿费的性质,以及经济手段对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料的制约作用。指出征收矿产资料补偿费是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建立矿产资料勘查、开发良性循环机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完全符合国家惯例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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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所有权 矿产资料补偿费 有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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