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划用途的"未利用地"的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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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文玉,黄志华.对规划用途的"未利用地"的探究[J].浙江国土资源,2005(12):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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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文玉 黄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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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农业厅 2. 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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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题的提出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显然,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土地的规划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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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用途 农用地 《土地管理法》 建设用地 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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