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土地要素合理优质高效配置——浙江省海宁市实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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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青锋,姚志强.实现土地要素合理优质高效配置——浙江省海宁市实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做法[J].国土资源通讯,2014(16):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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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青锋 姚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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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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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9月以来,浙江省海宁市以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省级试点为契机,在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推进土地要素“合理配、优质配、合法配、高效配”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目前,全市已有52宗1832亩工业项目用地和18宗960亩服务业项目用地,签订新版《土地出让合同》,并纳入分阶段管理范围;14宗330亩工业用地采用弹性年限出让供地,3宗88亩用地采用5年期租赁方式供地;14宗重大三产服务项目、7宗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用地实施了修正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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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出让 优质高效 市场化 海宁市 浙江省 配置 建设用地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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