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等活动以及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

关 键 词:古生物化石  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质历史时期  合理利用  科学研究  遗迹化石  实体化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