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要做到"三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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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建雄.拆违要做到"三问"[J].浙江国土资源,2007(3):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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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建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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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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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执法活动,人们习惯称之为“拆违”。拆违工作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我认为拆违前执法人员要做到“三问”。一问“拆违”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拆违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涉及群众的利益。拆违工作必须克服随意性、盲目性,防止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在拆违前,执法人员就要问清楚拆除违法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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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行政执法 社会效应 执法人员 建筑物 |
文章编号: | 24056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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