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矿业发展探索20年(1999—2019年)大事记(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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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西征 张杰 张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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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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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2月8日,湖州市《关于加强矿区范围界桩、标识设置及管理的通知》印发,明确局矿管科、所、矿山、施工四方责任、有效防止矿区范围界桩及地面标识的破坏、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关于市级以上绿色矿山企业采矿权出让金缴纳的规定(暂行)》印发,明确市级以上绿色矿山可分期缴纳该采矿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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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越界开采 绿色矿山 采矿权 界桩 出让金 绿色矿业 矿区范围 分期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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