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海洋氢能作为一种清洁、低碳、高效且可再生的能源,逐渐成为目前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能源载体,其开发对我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由于海洋氢能起步晚,目前存在技术成熟度不高、政策支撑较少、法律配套不完善等诸多困难。同时存在海域管辖权竞合、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物多样性破坏以及国际合作开发难等问题。关于海洋氢能开发法律规制问题,在国际法层面,以《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基本法构建海洋氢能国际合作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BBNJ协定》为基础进一步对海洋环境污染和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出法律规范;在国内法层面,通过现有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可知,《可再生能源法》填补海洋氢能开发法律空白;在海洋环境领域,我国法律法规对海洋氢能开发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以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不受侵害。综上所述,海洋氢能开发利用应当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海洋氢能领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促成国际开发与合作。这些完善建议旨在为海洋氢能开发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导,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同时保护海洋环境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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