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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工作
引用本文:周雄艳.梧州: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工作[J].南方国土资源,2012(11):49.
作者姓名:周雄艳
摘    要: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国土资源。《通知》要求,土地、矿产执法实行属地管理和共同责任原则。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土地、矿产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建立共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各机关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履

关 键 词:国土资源部  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  执法机制  属地管理  直接责任人  梧州  责任主体  责任原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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