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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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7月4日广西区监察厅、广西区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有利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落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为此,本刊特全文刊登此规定,以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学习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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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 国土资源 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 招标 拍卖 挂牌 违纪行为 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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