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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摘    要:正关于不按照要求治理地质灾害问题咨询读者询问:当事人在某处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经责令限期治理后仍逾期不治理,违反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经处罚后,当事人开始对该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但并未按照经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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