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实践探索与制度建议 |
| |
引用本文: | 徐艳红,郝梦洁.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实践探索与制度建议[J].西部资源,2014(5):105-107. |
| |
作者姓名: | 徐艳红 郝梦洁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 |
| |
摘 要: | 为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用地成本高、采矿后土地闲置等问题,鄂尔多斯露天煤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于2011年经国土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实行。试点的实施办法:煤炭企业向农民征地完成采矿后,按原地类恢复原土地用途,归还当地农民使用,企业完成开采和复垦的周期为5年。试点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鄂尔多斯露天煤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试点的成效和问题,为试点工作更好地开展,提出了一些制度建议。
|
关 键 词: | 鄂尔多斯 露天煤矿 矿业用地方式改革 政策建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