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地名管理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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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陆.实现地名管理现代化的主要途径[J].中国地名,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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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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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加快地名立法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百业兴举,迅猛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也进人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立法上加大了力度,国家立法机关先后颁发了百余部普通法和专门法。这是我国立法史上的黄金时期。地名法规的滞后状况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地名事业的发展,因此,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法》已经成为地名界最迫切的要求,也是大势所趋。因为通过《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办法的实践,为国家制定地名法提供了立法基础,换句话说,制定《地名法》的条件已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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