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有法可依
引用本文:汪海,黄载环.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有法可依[J].南方国土资源,2000,13(1):20.
作者姓名:汪海  黄载环
摘    要:1999年 4月 19日 ,广西区政府主席李兆焯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 3号 ,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自 1999年 6月 1日起施行。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变化 ,给经济建设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广西境内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含岩溶塌陷和非岩溶性塌陷 )、地面沉降、矿坑突水、海水入侵等。人类居住的地球在其形成、发展、演化的 4 6亿年间 ,从来没有停止过运动 ,当部分运动危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时便形成地质灾害。我国幅员辽阔 ,地质构造和地理条件十分复杂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