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部防震减灾工作中有效发挥政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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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海明,陈平,马海军.在西部防震减灾工作中有效发挥政府职能[J].高原地震,2007,19(2):78-7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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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海明 陈平 马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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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地震局,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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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西部的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着严峻的现实,自1900年以来中国大陆发生的7次8级以上大震,均分布在新疆、西藏、甘肃等地,大陆地区有90%的6.5级以上强震发生在西部,现今强震活动依然活跃。西部地区60%的大中以上城市基本烈度为Ⅶ度,地震反应谱最大加速度值为0.15g。在这种地质构造条件下,其地震破坏程度也是非常严重的。由此决定了防震减灾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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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防震减灾工作 西部地区 政府职能 地震反应谱 地质构造条件 强震活动 最大加速度 中国大陆 |
文章编号: | 1005-586X(2007)02-0078-02 |
修稿时间: | 2007-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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