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灾害一级隐患区全部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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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臻子,蒋嬿钦.浙江省海洋灾害一级隐患区全部消除[J].浙江国土资源,202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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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臻子 蒋嬿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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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海洋灾害隐患区从484处减少到146处,一级隐患区全部核销。据了解,始于2017年的浙江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收官,浙江省海洋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期间,浙江省编制了全国首个《海洋风暴潮重点防御区划定》省级标准,划定了19个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县(市、区)和124个重点防御区乡镇,编制了重点防御区管理办法;完成10个县(市、区)海洋综合减灾县、50个综合减灾社区的建设工作,形成“一库、一图、一手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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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暴潮灾害 海洋灾害 灾害应急 应急响应能力 综合减灾 省级标准 综合防灾减灾 灾害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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