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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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荣慧.余姚市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J].浙江国土资源,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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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荣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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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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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余姚市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长期以来,该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十有”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了连续八年未发生因防治不到位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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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资源部 群测群防 余姚市 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领导 人员伤亡 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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