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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强化民生项目用地批后监管
引用本文:李绍荣.江西强化民生项目用地批后监管[J].国土资源,2012(6).
作者姓名:李绍荣
摘    要:江西省将对省级以上的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项目自取得用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供地,9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将暂停安排项目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本级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关 键 词:建设用地  江西省  民生  监管  强化  工程项目  基础设施  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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