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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的“拆迁新时代”
摘    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地上  国务院令  国务院总理  公共利益  合法权益  征收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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