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 |
| |
引用本文: | 李文成.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J].华北国土资源,2015(2):27. |
| |
作者姓名: | 李文成 |
| |
作者单位: | 宁夏银川市律师协会 |
| |
摘 要: | 案例]李律师:三年前,我经过镇政府批准,用5分土地与本村农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交纳了有关的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到第二年春季时,李某又提出要我再给他200元钱。我不同意,李某就不让我使用宅基地,请问,我该怎么办?求助者:问法点评]你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为土地是公有的,所以,
|
关 键 词: | 宅基地纠纷 第二年 求助者 处理决定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